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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19

某先生给我们发来邮件咨询:“我有一套住房,另有10平方米的店面房一间。这间店面房属于第二套房吗?如将该店面房出售,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经记者咨询房管部门,类似店面房这样的商业用房,属于非住宅,所以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不算家庭第二套住房。据从契税部门了解,根据目前政策,商业用房转让时主要涉及契税、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这5大类税。

    其中,契税按房屋成交总价的3%缴纳。营业税一块,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减去当初购买时的总价(即差额价)的5.6%缴纳;若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按转让收入金额的5.6%缴纳。个税,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差额的20%计缴;不能提供发票,按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税率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自按交易价格的0.05%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税率不低于5%;如能提供购房发票,则按四级累进税率(30%-60%不等)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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