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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3

【问题】

  请问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要认证吗?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的规定,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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