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税务代理等服务

广州志业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20-84202137

13826149081

联系QQ:937736210

1159729961

MSN:amy5028@hotmail.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经典居1701室

当前位置:首页>>税务知识
发布日期:2012-08-18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⑵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⑶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Online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