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税务代理等服务

广州志业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20-84202137

13826149081

联系QQ:937736210

1159729961

MSN:amy5028@hotmail.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经典居1701室

当前位置:首页>>税法法规
发布日期:2012-04-21

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须符合什么条件?
   除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外的企业类别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薄的;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薄的;
3、 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 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上一条:营业税的概念 下一条:纳税人14项权利
Online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