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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2

 

重磅:涨社保费啦!7月1日起,广东职工社保费用上涨!到手工资将变少!

明确!7月1日起,广东社保费又涨了!

2021年广州社保缴费比例一览

7月1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47.06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74.44元,总计增加221.5元!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5.5%; 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32%、0.48%、0.8%; 个人0.2%

生育保险:单位0.85%; 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 个人无需缴纳

职工重大疾病:单位0.26%,个人无需缴纳

(注:工伤保险,行业不同,费率不同,且各地市各用人单位可能在档次费率上有所浮动)

二、关于社保基数调整,这些您了解吗?

关于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缴费工资高于规定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低于规定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每年7月会根据上一年社平工资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关于事业保险缴费费率

目前我省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中,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执行“基准费率+浮动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缴费费率后定期传递给税务机关。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印发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8号)规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对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率包括:0.32%、0.48%和0.8%三档。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对比情况,确定缴费费率档次。

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执行阶段性下调费率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及省本级现行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浮动费率办法维持不变。

实际执行中,在确定的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费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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